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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0377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240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3-2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运管局、航运局,宝汉公司,厅信息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为深入贯彻加快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目标,推进我省交通运输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现将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见附表),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加快前期工作是加快交通运输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基础;是抢抓机遇,争取国家投资的前提;是依法建设,规范管理的关键。2011年,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加快前期工作,完善前期手续,全省交通运输建设前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从实现“十二五”交通发展目标来看,前期工作还存在工作责任不够实、总体进度不够快、整体质量不够高等突出问题。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前期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机制,想方设法抓前期、促前期,完善手续,为项目开工,为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创造条件。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全省交通运输前期工作由省厅统一牵头,各项目法人、各市交通(运输)局具体承担,相关专业局加强指导。今年,省厅将实行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厅领导分工负责制,由厅领导联系项目前期,从前期抓起,一抓到底。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亲自跑;加大前期工作投入,保证前期工作经费,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前期工作人员,选派懂业务、能吃苦、会沟通的精兵强将;按照省厅下达的工作计划,关死后门、倒排工期、分解目标任务,扎实细致地做好工可、初步设计、单项评估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土地手续等关键环节;发挥跑断腿、磨破嘴的精神,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部门多沟通、多汇报,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各项目法人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前期手续,尤其是加快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力争到年底前手续基本完善;今年计划开工的黄陵至延安、临潼至西安、西咸北环线、宝鸡至汉中、连霍线宝鸡过境5个项目,各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开工的要求,加快完善手续,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按期开工创造条件;“十二五”计划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各项目法人也要按照省厅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铜川至黄陵项目要跟踪落实工可批复文件的会签进度及上主任办公会时间,确保在全国施工标准化现场会召开前,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工可批复;西咸北环线、平坎至汉中、渭南至玉山、合阳至旬邑等4个项目要力争上半年取得工可、初步设计批复。今年省厅确定的34个干线公路项目,要求9月底前取得工可批复、11月底前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三、抓好质量,确保深度

各地市、项目法人要严格工可委托,择优选择项目咨询单位,除满足资质要求外,要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经验丰富的咨询单位,并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选择项目咨询单位。各地市要落实好项目的咨询、设计等前期经费,杜绝拖欠费用的现象发生。

各项目咨询、设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人员和技术投入,严格按照部省关于工可、设计工作的要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精心优化设计方案,认真落实审查意见,合理控制造价,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

交通咨询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全面阅读技术文本,扎实细致开展现场调研,认真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严把审查关口。厅定额站要对造价部分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查。对一些影响重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实行工可报告双院审查,在原有咨询单位的基础上,委托资质高、技术硬、经验多的咨询单位对报告进行重点审查。

省厅将加大审查力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重大缺陷的工可报告、设计文件要求重新委托或进行设计招标。年内省厅将建立信誉考评体系,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咨询设计单位,直接进入黑名单,禁止在我省交通领域从事咨询设计工作。另外,省厅将建立高速公路设计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制订相应办法,对高速公路设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要追究设计单位、审查单位的责任。

四、强化考核,奖优罚劣

为确保前期工作的有效推进,省厅今年将前期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进行日常化、经常化考核。各单位也要建立前期工作奖惩机制,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一些重大项目,也可以一事一奖,实行重奖,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履行目标的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今年,省厅将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督察通报力度,对列入省厅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省厅报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定期通报,对一些进展不力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办,必要时通过陕西交通报进行公开通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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